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
2、投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投资”一词,并可作为标示行业的概念。
3、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如:“对旅游业的投资”,是指该公司可以投资旅游业,而不表示经营旅游业务;旅游业作为投资领域,不须报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4、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的领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对其投资的范围可以用概括性的语言表述。投资公司除投资外,可以直接经营其他业务,直接经营的业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报有关部门审批。
1、股权投资(EquityInvestment),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2、项目投资是一种以特定项目为对象,直接与新建项目或更新改造项目有关的长期投资行为。项目投资按其涉及内容还可进一步细分为单纯固定资产投资和完整工业投资项目。
3、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4、(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5、(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6、(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7、(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投资项目有工业、商业、旅游、矿业、文化产业、房地产、酒店、农牧业、环保、能源、科技等项目
1、企业的广义投资是指企业内部使用的全部资金和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2、企业的狭义投资是仅指对外投资。企业的对内投资是指把资金投放在企业内部,购置各种生产经营用资产的投资。
3、从理论上讲,对内投资的风险要低于对外投资,对外投资的收益应高于对内投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外投资机会越来越多。
1、负责对证券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方案进行研究;
2、协助投资顾问依托财富中心投研团队服务资产100万以上的高端客户;
3、对内为营销团队提供专业知识支持,对外参加各种投资交流活动。
4、根据总部的投资策略和股票池,制定本营业部的选股、选时策略;
5、研究金融衍生品的规则,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投资、套利咨询服务;
6、通过举办投资报告会、理财讲座等活动配合营销团队积极拓展客户;